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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八、示現虎身行菩薩道

新羅國的每年二月初七至十五,為民眾們的祈福之日,每屆這天的時候,男女老幼都去競繞興輪寺的殿塔。在元聖王的時代,有個名叫金現的少年,生長得英俊,他在繞塔的時候,看見了一位豆蔻年華的美貌女郎也在繞塔,金現對她一見鍾情,女郎對他也一見傾心,二人眉來眼去的,竟不肯離去,直到深夜,人都離去了,他倆也找地方,作了一夜露水夫妻。

次日,女郎起身回去,而癡猜的金現也跟在女郎後面不願分別,女的一再辭拒,不讓金現隨行,可是金現無論如何也不回去。

二人向西走到一個山腳下,有一所茅屋,女郎說:「這就是我們的家。」說著便帶著金現迸去了。裡面有個老嫗問女兒跟來的是什麼人?她也不隱瞞的把他們的經過告訴老嫗。其母聞聽息道:

「你且把他藏起來,恐汝兄回來要沒有好結果了!」

捨身成全使君  為求建寺渡眾

金現剛把身子隱藏好,就有三隻老虎哮吼而至,口作人言道:「家中有人的氣味,我們正好療饑。」

老嫗罵道:「畜牲!還不與我退下!」時有天人亦唱言:「汝等嗜害物命,應先殺一以懲戒,個先來受死?」三虎聞言皆有懼色。女郎進言道:「三兄若能遠避,我當受懲罰。」三虎俛首垂尾而去。

女郎見三兄已去,乃喚出金現對他說:「初不欲使君,辱臨敝族,為恐遭兄所害也。妾身既為君所有,只有明腹心。三兄之惡,天已厭之,一家之殃,妾獨欲當之,與其死在他人之手,不若死在郎君刀下,以報結之義。妾明日入市,虎威振群倫,是無人奈何我的,那時國王一定以重金厚爵募士捕妾,君當挺身而出應募,追我到城北林中,到林中時,我還有話說。」

金現道:「你我雖是異類,然已結為夫妻,伉儷情深,我怎可出賣你耶?雖重金厚爵我亦不欲也。」

少女又說:「郎君美意,妾已銘感,唯妾身壽夭已至,獻身為君,此我願也。君得宗爵,予族之福,國人之慶,一死而數利,請君毋再多,但願妾身歿後,郎君為妾建一寺廟,於寺中經常集眾講經弘法,念佛度眾,資我勝報,能如此,則郎君惠我大矣!」說罷,相泣而別。

殺虎獲官  建寺弘法

第二天,果有猛虎入城,一市驚呼狂逃,關門閉戶,獵手也束手無策。

元聖王為了弭平虎患,馬上下令:有能除此虎者,官爵二級,黃金千鎰。金現出首應徵,手持短刀,與虎驅鬥,且戰且退,漸漸追至城外林中,這時,虎已變成了少女,容相接道:「郎君切莫忘妾所言,今日被虎所傷的市民,可以塗抹興輪寺的醬,聞寺鐘磬之聲便會立。」言畢,取金現所披短刀,自刎而。死後又成為虎。

金現返身入城,向元聖王覆命畢,又進言虎傷醫治之方法,果皆效驗。

金現做官後,就在西川創建了一所虎願寺,禮請有德法師講解《梵網經》,宣揚佛法,以報虎女殺身成己的大恩德。時人異其事,遂將其實寫成傳故事,以傳後世。

此篇故事,雖神話寓言兼俱,然佛法之不可議處,猶如恒沙,況大聖化人不拘形跡,如「隨緣赴感靡不周,而恒處此菩提座」。試觀虎能示現人身,而且如此高義,豈能以尋之畜牲視之嗎?

 

出自煮雲法師《佛門異記—菩薩應化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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