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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下詔改正  僧道名次

先是貞觀年間,唐太宗因為尊李老君為他李家的祖宗,因此愛屋及烏地將道士、女冠也提升在僧之前。於是,在佛教中引起一場風波。後來,奘法師取經回國,太宗皇帝對他特別尊敬,可惜沒有幾年太宗就崩駕了。在太宗晚年時,玄奘法師曾與他提起此事,太宗也承允改正名次,可是尚未實行,太宗即已崩駕。

 

高宗顯慶年間,奘公有病,皇上派尚藥奉御蔣孝章,與針醫上官琮來為法師看病,奘法師因此陳述:「先朝以釋氏的名位,在道流之下,先帝晚年許為改正,同時,永徽初,又有命「僧尼犯罪,情難知者,同俗法治罪。」玄奘恐怕疾病萎頓,永隔天顏,所以,在未之前,作表附請內使,以聞天聽。」

 

當天,高宗就派內使去答覆奘法師的請求,道:「所陳二事,因為佛道的名位,是先朝處分,事須平章等議行,至於僧尼不應同俗治罪之事,我隨時令實行,法師安心養病。」僧道名位之事,終高宗之朝,仍未改正過來。

 

到了武則天永昌二年七月間,下詔改正僧道名次,詔文中說:「釋典與玄宗,理均異,拯人化俗,也是教別功齊,自今以後,如有法事聚集,僧道應該齊行並集,今後已往成為永式,僧尼仍詔在道士、女冠上首。」

 

依據歷史的悠久,教理的深遠,以及列朝的前例,佛教皆應在道教之前,則天這樣下詔改正,是最公平的處理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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