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條 自由的比較
法國大革命時,有三句重要的口號:「自由、平等、博愛。」這是當時人民爭取的目標,流傳至今,依然是西歐國家精神文明的標幟。我們現在就依著這三句口號,以宗教的立場,來檢討一下,看它是否名符其實。
我們信仰一種宗教,要事先研究一番,不要盲從,以免上當。法國革命時,羅蘭夫人說過一句話:「自由!自由!多少人假你的名以行不義!」有些宗教,也會假借自由之名,以行其不義之實。
現在,先以佛教的自由來說:佛教是真自由,所謂「天堂地獄,唯心所造」,造了成佛之因,就會成佛。佛教傳入中國以後,由於教義與中國的風俗文化相配合,所以,佛教之興盛如風吹草偃。
中國的民族性是愛好自由的,即如孟子說:「舜何人也?予何人也?有為者亦若是!」那意思就是說:大舜可以做聖人,我也可以做聖人。孔子說:「我欲仁,斯仁至矣!」宋儒所謂:「滿街都是聖人。」由此可知,每一個人都可以做人上人。因為佛教是自由的宗教,所以和中國文化一樣,便能水乳交融,而成為中國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。
我國自唐宋以來,佛教徒都富有獨創的精神,即是釋迦佛降生時所說:「天上天下,唯我獨尊」的精神。所以,唐宋間的祖師有這樣的說法:「當時,我沒有看見釋迦佛,不然的話,我一棒打殺他給狗子吃!」這就是教人不必依仗他人,應該自我發奮的精神。
信仰了基督教之後又怎樣呢?只知有神,不復有人。他說:「信我者得救。」換句話說:「不信我者就不得救。」這樣還有自由的存在嗎?
人生最痛苦的就是失去自由。坐牢的希望有恢復自由的一天,信了基督教卻沒有自由,最痛苦的是連希望都給剝奪了。當兵的希望能做長官,當科員的希望能升到科長,信佛的希望將來成佛。試問:信基督教的將來可以成上帝嗎?不!不!信上帝的基督徒最高目的,也只是成為上帝的兒子,永遠沒有出頭的日子;假如信基督教可以成為上帝的話,那麼,我會同意去信的。
臺灣的養女是最苦惱的,一般人都慨歎道:「唉!養女淚!養女淚!」養女每天為養父、養母辛苦的工作,還不時要遭到毒打。養女忍受不住了,有時想尋短見,有時向鄰家老太太訴苦,鄰家勸她道:「忍耐一個時期吧!現在做人女兒,再過十年、八年,你也會做人家的媽媽了。」你看,做小媳婦的也有做婆婆的一天,還有很大的希望哩!於是,苦命的養女,就不再尋短見了。
各位先生們!做養女是最苦的,但還有出頭的日子,做科員的還可以當科長,當兵的還可以升官,只有做基督教徒就永遠不能做上帝,永遠被踏在上帝的腳底下,做他的兒子!試問:這是不是自由?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七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