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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九、王縣長毀像 護法神生瞋
現在,我說一個故事,證明我所言不謬:
在明朝正德年間,有一位江陰縣的王縣長,其人粗暴無比,素不信佛。有一天,召集部下官員皆不到,怒甚!
那天,正值附近觀音寺做觀音法會,寺中有一尊沉香觀音像,很有靈異,是日全縣的胥吏,皆在那裏參加法會。這位縣太爺偵查得悉,在盛怒之下,毀廟焚像。
不久縣令入覲,中途忽然心痛不已,醫藥罔效,自知焚像獲咎,乃迎請高僧,為其懺罪,僧曰:「大士普照十方,幻軀猶捨,豈為一像生瞋恨耳?但護法諸神,欲彰現前之報,恐不免矣!」此縣令果不治而死。
我們從這個故事就知道,那位軍人落海而死,皆是護法諸神的賞善罰惡,而此縣令亦是。
奉勸諸位,你們甯可心中不信,但是,切切不可加以侮辱和毀謗,佛菩薩雖然大慈大悲,大肚包容,可是護法神的瞋心是很重的,恐怕容你不過,到了那時悔之晚矣,諸位今後當以此為鑑。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八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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