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P1180124-1.jpg

廿一、離開檳城

在美麗的小島--檳城,雖只停留八日、九日兩天,但檳城佛教人士的熱誠,以及各寺院與風景名勝區,都帶給我許多難忘的回憶。九日的下午六點鐘,各寺廟聯合公宴上,主客都敍談得很愉快,但每個人心中,都有一分離愁縈繞著。而本團聞知馬來西亞災情慘重,首先響應佛教總會救災運動,在公宴上,捐出一百元美金,而在這兩天的報紙,我們的舉動就被刊載在報紙上,實在是不好意思,因為這實在是沒什麼值得特別表揚的。

 

十日,我們離開檳城,由於它是一個小島,想從此到吉隆坡,必須乘船或飛機。我們坐在遊覽車裏,送行的人,有的到了碼頭就下車止步,有的則還跟我們在車上談笑,當船靠岸,舺板一放下,車子就開進船艙裏。我們都不知已上了船,真到船發動引擎,才曉得我們已離開了檳城。在船上,我們目覽海上風光,並與送行者暢談,不知不覺船已到了對岸。

 

在上岸時,遊客的行李要接受軍警的檢查,這種檢查等於是向你要紅包。旅客一上岸,就得跟軍警說好話,希望他們給我們方便,如果他不接受請求,就得趕快送錢,偷偷的塞給他,你才能通過這一關;由於我們人多,在各地買的紀念品也很多,所以船一靠岸,負責人就上去同那些人商量,談了好些時候,也不知給了他們多少錢,我們才安然的離去!唉!天下烏鴉一般黑」,走到那兒,都會遇到類似的事情,聽說在菲律賓街上站崗的,要錢要得更妙,其情形比起我們臺灣的交通警察,更令人噁心。傳說他們在街上,往往對行人一擋,被擋的人要自認倒霉,趕快自腰包掏出錢來,往他舉起的雙手手指間一塞,他馬上轉過身來讓你過去。

 

社會已經到了這種地步,所謂地方父母官」,也不過是敲詐人們的吸血蟲而已,法律對他們似乎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,因為貪官污吏已是非常的普遍。筆者敢說,目前的社會是個要紅包的社會,你想要政府機關裏的職員為你辦什麼事,不送紅包是沒人理會你的,那案子就是擺在那兒十月、八月,也沒有人會拿起來翻閱。你想到那個機關服務,甚至到那所學校任教,不是專憑你的聰明才智,而是要借紅包的力量,才能達成你的願望。想想看,這種到處需要紅包的社會,那個會拿出良心來,真正的辦好一件事呢?這種社會,那裏是人盡其才的社會呢?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

回〈星馬佛教見聞記〉目次

 

arrow
arrow

    taiwanpotala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