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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  古都行

10-1寄寓府城1--暫住臺南李太太家

因為前面所講的都是30年前的事,所以不能夠講得很有程序,所幸我還能記得一點,因為大多數的人10幾、20幾年前的事就記不得了,而我還能記得一點30幾年前的事,也還是不錯的呀!但是沒辦法記得很完整,所以說這裏一點、那裏一點的想啊!記啊!因此只能挑大地方講,小地方就不講了。

 

因為我在臺灣始終沒有一個自己的地方,那麼住在人家家裏都不是滋味。到了40年下半年,慧峰法師在臺南做消災法會,也是他們5老發起的,當時是在臺南體育場舉行,場面很大。他就寫封信給我,要我去臺南參觀,我沒有去過臺南,就藉這個機會到臺南轉轉,看看有沒有可以落腳的地方。

 

去了,我雖然稍微有一點「名氣」,不過這名氣卻不是他們給我的,而是我經常在很多佛教雜誌發表文章得來的,所以一提到我的名字,大家都說:「看過!看過!知道!知道!」但也只是看過、知道而已,不過,這個地方還是不給你住。

 

本省的和尚雖然「排外」,不過我還有一個機會,什麼機會呢?臺南彌陀寺有個住持叫王照齡,他聽到我是南海普陀山下來的法師,所以就跑去找我,請我到彌陀寺去住,還請我做「當家」,我心裏想:不錯耶!居然還有人要請我去當家!

 

臺南彌陀寺是很有名的地方,可是跑去一看啊!……「阿彌陀佛」!

 

裏邊破破爛爛的,飲食有一頓、沒一頓的,怪不得要「請」我當家,連飯都沒得吃!他們找我當家的目的是要我去「維持生活」,那可慘了!我初到臺灣來,我那能到那兒維持生活,或者在那兒發跡呢!沒有辦法啊!

 

我實在沒有地方可住啦!就在這時候,有個李太太就請我到她家去住;我去住了幾天,又沒有辦法住了!為什麼呢?李太太的女兒是個「基督教徒」,而我是佛教的和尚,她看不慣……

 

唉!這個女孩于,當時她才讀高中,但是嬌生慣養,所以排外心理很重;她不管客人是不是她媽媽請來的,見到我總是擺著一張臉色;當然我就不方便在那兒住了,李太太只好在房子的外面搭了一個「竹棚子」,範圍就是一個房間那麼大,我就在那兒住了差不多半年的時間。

 

我「一生漂泊」,因此深深的體會到:自己跌倒了,你不能希望有人扶你起來;有人扶起來的機會太少了,跌倒了還是要自己爬起來。

 

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九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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