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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毒龍犧牲為持不殺戒

講到這裏,說一個佛經的故事,使大家鬆一鬆精神。

 

《佛本行經》上說:「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刼以前,曾做過一次毒龍(所以做毒龍的緣故,這是他的前生惡業,佛教不說佛本來是佛,如像上帝一樣;而說是由凡夫修成的,同時亦不說凡夫永遠是凡夫,而是可以發心修行成佛的,所以常言道得好:「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。」這便是表現佛與眾生的關係)。在某一天,這隻毒龍忽然發了善心,思念一生所作罪惡太多,傷害吞食的生命太難計算了,所以,決心到當時的佛前,去受一天的「不殺戒」。受了戒後,便將他的身體隱藏在一個高山的深谷裏,安眠不食。

 

忽然,深山來了五個獵人,手持快弩、利劍、繩索之類,遠見此龍,鱗放金光,閃耀奪目,五人商議,若屠此龍,而剝其皮,獻之國王,以為甲鎧,必獲重賞,豈不善乎?商議既定,直奔前來,齊動身手,有以刀劍刺其頭者,有箝其尾者,或捉其腰者。

 

龍忽醒覺,知此五人行將害彼,因而自念:我若出毒氣,可以毒殺五人,若與鬥爭,可以吞食五人,然果若是,則此一日之戒便自毀犯矣; 為護戒故,斂抑其氣,伏首就剝。

 

五人見龍馴服如是,亦未殺其身,唯剝其皮而去。龍自念:苦哉眾生,互相吞食,互相戕害,我若成佛,當先度此五人。即於是時,血腥四溢,眾蟻聞之,爭來鑽食,其數當以千萬計,龍時痛極,復不敢動,動時恐傷群蟻也。因此即於是日,痛極而死。

 

臨命終時,復發誓願,言:「願我成佛時,次當度彼群蟻。」彼時毒龍者誰?即後釋迦佛是。彼時獵人者誰?即後時阿若憍陳如等五比丘是,次度眾商人,亦如本願。」

 

這件事,凡是於佛法未生信心者,或不免謂為神話,但凡是宗教徒,若真信靈魂不滅、因果相續者,對此事就全不以為稀奇了。縱然退一百步說他是神話,但每一個神話,必有其所代表的理想。那麼這個神話中,所代表的理想也就很高尚了。因為它含攝了「冤親平等」、「以德報怨」的真精神。佛經中類似的故事,不勝枚舉。現在把佛教與其他宗教所說的自由、平等、博愛,列表於後:

 

他教:

不自由:不能跳出神的掌握,不能超出天界之外,永受生死束縛,不能徹底自由。

不平等:永做上帝的奴隸,不能享受平等的權利。

不博愛:只限人類中極少數信仰的教徒蒙受其益,其他一切眾生均遭摒棄。

佛教:

自由:超出三界之外,不為生死所縛,成等正覺,徹底自由。

平等:心佛眾生,等無差別,自性本同諸佛,平等平等。凡有心者,皆能成佛。

博愛:(佛家慈悲)十二類生,悉皆救度,一切眾生,慈悲攝受,冤親平等,以德報怨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七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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