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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行杖自責的法遇法師

釋法遇,道安法師弟子,住江陵長沙時,受業門弟子有四百多人。

有一位寺僧,飲了酒,那天晚上也沒有隨眾做晚課。法遇知道了此事,只略示處罰予以警誡而沒有出。不久,安公師父遙聞此事,便用竹筒盛一荊條,親手緘封題字,寄給法遇。法遇啟封一看,見是一條荊杖,知道這是為了飲酒僧的事;自己訓誨不勤,致使安公遠方憂賜,深生愧疚。隨命維那師嗚槌集眾,把杖筒供置於佛前香案上,佛前上香後,法遇走出眾前,向筒致禮,然後抽出荊杖交予維那,自己伏在地上,命維那師行杖三下,起來把杖放進筒內,對眾流淚滿面的痛責自己不能訓領大家,致使犯觸規戒……從此僧眾精進不怠,無人再敢犯戒了。

遇給慧遠法師的信中說:「吾人微不能率眾,便勞和尚遠方垂念,爾後當深為警惕也……。」

 

出自煮雲法師《佛門異記—孝行高潔篇》

孝行高潔篇目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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