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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、洪偃法師戒貪言
洪偃法師,南北朝時梁代人,善書法,冠絕當時,他的貌、義、詩、書號為四絕。梁簡文帝為太子時,愛其俊秀才識,勸他還俗,許以學士之位,偃師謝拒之。
梁武帝在重雲殿講經,講了一座之後,請大德們有疑發問,偃師抗言高論,精理入神微妙,一時語驚四座;武帝大悦,引入後堂,優加禮遇。
偃師臨終前,對弟子們說:
「眾生為貪心所暗;貪我,則惜落一毛;貪他,則永無厭足。身死之後,還要高其墳、重其槨;九泉之下還要驕其四鄰,一何可笑。今我瞑目之後,以此鄙形,布施上飛下走一切眾生。若前生相負,乃以相償,如無負欠,與他結緣,願與彼等同超菩提。」
這一番話,可為「貪」者戒。
出自煮雲法師《佛門異記——譯經弘道篇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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