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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王縣長毀像  護法神生瞋

 

現在,我說一個故事,證明我言不謬:

 

在明朝正德年間,有一位江陰縣的王縣長,其人粗暴無比,素不信佛。有一天,集部下官員皆不到,怒甚!

 

那天,正值附近觀音寺做觀音法會,寺中有一尊沉香觀音像,很有靈異,是日全縣的胥吏,皆在那裏參加法會。這位縣太爺偵查得悉,在盛怒之下,毀廟焚像。

 

不久縣令入覲,中途忽然心痛不已,醫藥罔效,自知焚像獲咎,迎請高僧,為其懺罪,僧曰:「大士普照十方,幻軀猶捨,豈為一像生瞋恨?但護法諸神,欲彰現前之報,恐不免矣!」此縣令果不治而死。

 

我們從這個故事就知道,那位軍人落海而死,皆是護法諸神的賞善罰惡,而此縣令亦是

 

奉勸諸位,你們甯可心中不信,但是,切切不可加以侮辱和毀謗,佛菩薩雖然大慈大悲,大肚包容,可是護法神的瞋心是很的,恐怕容你不過,到了那時悔之晚矣,諸位今後當以此為鑑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

回〈南海普陀山傳奇異聞錄〉目次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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