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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-3排除萬難為乞戒

天下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最初想出家是用盡方法卻到處碰壁,等到如願以償了,過的生活卻同心中所想的相違背。所謂:「洪福不如享清福,有名不如去埋名。」在最初出家的想法,原本以為出家可以享清福,既不要當兵又不要工作,每天拜佛、修行,更可以解決人生大事,可是事實與想像卻是完全兩樣!

 

在財神廟出家2年,時間上也不算短,可是什麼也沒有學到,就學會拜十方懺,替人家放焰口、白文、打鉿子、鈸子……

 

說到放焰口,很多老和尚是不要看本子的,甚至連小和尚也是一樣,幾十臺焰口做下來,內容也都熟了,但是真正的「佛法」,可以說一句也沒有學到,真正的「修行」是什麼根本不懂!連戒都沒得受,所過的生活實在是苦不堪言,自己一樣也得不到,而且把所存的幾個錢也差不多用光了。

 

因為我出身貧寒,父親死後,兄弟就鬧分家;分家時只有我沒有家室,親族就替我講話了:

 

「這個小弟還沒有結婚,要把他的結婚費用提出來,供給他將來有對象時才有費用。」

 

因此,我也分了100塊錢的家產,我出來幾年就是用這所有的家當,出家做衣服、吃飯等等都是用自己的錢。

 

出家2錢已將用盡,而且也實在不能再忍受那種生活;所以,我迫不及待地要去受戒,要脫離這個廟,因此就找陳先生幫忙,同我師公說明我的苦衷,請他同情我,放我去受戒;後來,他也不再堅持要我3年以後再受戒。他說:

 

「好吧!既然他一定要去受戒就讓他去。但是,如果3年才受戒,那麼戒費、衣服、五衣、七衣、祖衣,常住可以負擔一些;可是,現在3年不到要去受戒,那是他自己的事,他必須要自己負擔一切。」另外,我師公還說:

 

「還未到年限要去受戒,必須要給我吃包糖。」

 

就這麼一句話,我又去了1個紅包——20塊大洋,要送他20塊大洋才放我一馬,如不然就再等1年;那時的20塊,不是現在的20塊,現在的20塊小孩都拿得出來,因為過去的1塊錢就可以買「一石二」的米,可想而知,這20塊大洋就有多大了!同時,我師公還捉緊了一個條件:

 

「你去受戒,我開號條(簽字)給你,但是,受戒回來要再跟我跑1年(作佛事),這可以拿半單,不過你要找保人。」

 

那個時候我們很笨,師公不開號條,自己就不敢離開,怕去了受不到戒,一定要請師公開號條才行;同時還要找保人,保證我受了戒回來再跟他跑1拿半單子(他拿一半,我拿一半)。

 

當時,我的保證人就是與我同去受戒的徒孫「養合」,他在我師公面前作保人,保證受完戒一定把我帶回來。

 

要去受戒,我們那些上輩和師兄弟都說:「小孩子那能受戒,是去拿戒的。」可是沒被他們說中,我不是去拿戒,而是真正要去受戒,並且受了戒,我就沒再回去了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九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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