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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富貴貧賤  各有前因

佛經上說:「欲知前世因,今生受者是。」人生在世,各有前因,我們千萬不能違背因果法則。

 

現在有錢有勢的人,他住洋房、坐汽車,這是他前生修來的,而我們「前生不修今生苦」,所以有衣不蔽形、食不充饑之苦,千萬不能見不得人家有錢發財就生妒忌心,更不能不循因果法則去設法加害人家,強搶暗盜人家的錢財,這樣不但不能發財,而且是犯法的,因為你沒有循正當的因果法則去做。

 

貧富的分別,等同種田收穀子一樣,春天勤勞下種施肥,秋天一定有豐富的稻穀可收,春天勤勞下種耕耘是因,秋天豐收滿倉是果。如果春天時,人家忙碌著耕田下種,而你卻遊手好閒,有田地不肯去種穀;秋天人家稻穀盈倉,然而,你還是滿田荒草,所以俗語說:「不曾下得春天種,秋天那得有收成。」

 

再舉一個極淺顯的例子來說:比方現在有兩個人,糧草便便,只要動動手就有飯吃,一個人自己去動手煮飯,一個人懶惰不肯動手,到了吃飯時,那一個煮飯的人,就有飯有菜可吃,這個不動手的,當然是沒有飯吃,可是,他為了要吃飯,就跑來盛那個人的飯吃。

 

諸位想想,這個人是否願意給他飯吃呢?一定不願意,而且最少也要發他幾句牢騷:「你有糧有草,自己卻不肯動手,我把飯煮好了,你就來吃我的,世間上那有不勞而獲的便宜事!」

 

那位肯去煮飯燒火,就是勤因,有飯可以吃,就是飽果;不肯煮飯是懶因,到時候沒飯吃是惡果。因果隨時隨地都可以目見耳聞,不由你不相信。犯罪的人,通常有一句話說:「以身試法」,其實是以身來試因果,我們一念之差種下惡因,現在難逃法律制裁而受惡報,這不是很明顯的因果律嗎?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七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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