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.修持三要1
我們修行有三個先決條件:
(一)放下:我們修行要能提得起、放得下。如果放不下,我們做什麼事都做不好,何況是修行。倓虛老法師的口號:「看破、放下、自在。」此六字便是我們所應該用功的!懂得一切皆虛妄不實,變幻無常,但是卻沒有放下,便等於沒有看破。要修行必先看破,才能跳得過,若不能看破,就跳不過。先說個小故事,把大家的興致提起來,再講旁的。
唐朝有個山東人姓張,五代同堂,年高德韶,壽年百歲,而且很有錢,名望高,又很能忍受,很看得破,也很放得下。他能忍一百樁事情,所以他的堂名叫「百忍堂」,張姓的堂名「百忍堂」就是由此而起。他在忍過九十九樁事後,還有最後一忍才合一百忍。
有一天,他第五代孫兒結婚,家中親朋臨門,熱鬧非凡,忽然來個和尚化緣,張百忍說:「你要化什麼?」和尚答道:「我什麼都不化,只要一樣東西,能否給我,要看你的忍耐力了。」張百忍說:「我什麼都能夠忍。」和尚說:「我不要旁的,只要你孫子的新娘,初夜讓給我睡。」把新娘的第一天讓給和尚,真是笑話,親戚朋友吼呀!叫呀!很生氣。張老先生叫大家不要衝動,回頭對那位和尚說:「等我考慮一下。」這實在是忍無可忍的一件事。
張先生在房內踱來踱去地講:「看得破、跳得過,看得破、跳得過……」最後決定忍下去。於是叫來第五代孫,告之:「……此事實在不好啟齒,可是忍下百忍,將來張家很有名望,又能有大成就,你願意將新娘的初夜讓給和尚嗎?」小孫兒也很為難,但是古代「君要臣死,臣不敢不死;父要子亡,子不敢不亡。」何況是老祖宗呢?所以就決心成就老祖宗的心願,將今晚的親事讓給和尚。
和尚進入房中,並沒有非禮,也不看新娘,只叫著:「看得破、跳得過……。」新娘不知怎麼回事,也沒講話,就自個兒睡了!
第二天清晨,她還未起床,家人叫門,想知道到底和尚做何壞事,結果發現和尚已經不見了,問新娘道:「和尚哪兒去了?」「我睡了,我也不知道!」「他是否說些什麼?有什麼行動嗎?」「有啊!他一直講『看得破,跳得過』。」「呀!這和尚奇怪哩!」老祖宗似乎已明白究竟了!大家在房內察看,只見一個金人在床上,任何事都沒有發生,而且更增添了財富。
這件事說明了要能看得破、放得下,才能跳得過。現在看不破的事情太多,所以什麼事都放不下,處處有所癡迷、罣礙,於是乎有罣礙,便有恐怖,而不能成就道業。《心經》上講:「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遠離顛倒夢想。」這些顛倒夢想都是看不破、放不下,這裡也害怕,那裡也畏懼,又要畏懼自己的身體,又要畏懼自己的財產,結果什麼都放不下。
我們修行要有所成就,一定要咬著牙,要能忍人所不能忍,行人所不能行。過去有個行婆(禪宗修行的老太婆)是炸油條的。她所參的話頭是:「隨他去,不管他。」人家說:「你兒子掉水裡去了。」「隨他去,不管他。」「你家失火了!」行婆也說:「隨他去!」有一天炸油條時,麵粉往油鍋裡一放「磁!」一下就炸開了,她終於開悟,而這開悟是隨機觸發的。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三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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