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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虛大師  上書護教

在抗戰期間,內政部又找佛教麻煩,頒布單行的法令,他們做事卻要佛教寺廟出錢,名曰「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」徵收各寺廟每年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,致使各地佛教陷於紛亂。

 

太虛大師數次與主管官署交涉,內政部主管司科不允,因此,大師上書蔣主席,作悲憤陳辭:「本年內政部所修訂辦法,則有各鄉鎮保甲為刀殂,而寺僧為魚肉,可立致全國佛教於摧殘者也。而整興寺務,發揚佛教以利益國家民族及世界人類,為太虛第一生命;太虛對於中國文化世界學術,貢獻非淺,而站在國民一份子之佛教徒立場上,對於抗建之努力亦不為少,乃未蒙中樞之佛教之主管司科一分省縣中鄉保當局之諒察,時有摧奪佛寺,危亡佛教,以斬絕太虛第一生命之舉動,則太虛固無負於國人,而國人實有負於太虛也。蒙矜察,而令由主管官署停止施行,則太虛自當以站在佛教徒立場上,倍加努力,以贊襄復興中華民族之盛業,不然,絕不能坐觀寺僧摧撥、佛教危亡而靦顏苟活於斯世也。」書上,得停止實行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六冊

〈弘法散記--講演篇目次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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