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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儒俗怎樣孝親

未談佛教以前,我們先來看看一般世俗人,他們是怎樣孝養父母的:

 

在我們中國儒書上所說,最大的孝子莫過虞舜,孔子在《中庸》、《論語》等四書上也一再提到:「舜其大孝也與。」

 

我想,大舜任其怎樣的行孝道,也不能夠令父母超凡入聖,了生脫死,這是我可以斷言的。再說二十四孝上的孝子,也還沒有那一個是能夠令父母跳出三界,永脫輪迴的大孝行者!

 

儒家只知道說:「父母恩重,無法報答。」如《詩經》上說:「哀哀父母,生我劬勞,欲報之恩,昊天罔極。」至於孔子對他的門人也說了幾種孝親的方法,然而,那全是世俗之情。

 

如對樊遲說:「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。」對子游說:「今之孝者,是謂能養,至於犬馬,皆能有養,不敬何以別乎?」對子夏說:「有事弟子服其勞,有酒食,先生饌,曾是以為孝乎?」這都是養口、養體的孝道,孔子自己表示他的意見說:「父在觀其志,父沒觀其行,三年無改,於父之道,可謂孝矣。」從這些話上看來,就可以知道儒家對於孝親的主張。

 

總之,做父母對兒子的希望是:「積穀防飢,養兒防老。」做兒子對父母所盡的孝養是:「晨昏定省,福祿侍養。」做父母的,對子孫最大的希望是:子孫能夠做大官,榮宗耀祖,光前裕後(使祖宗增光而子孫得蔭),揚名聲、顯父母,這就是世俗人最了不起的孝親報恩了。

 

假使以佛教徒的眼光來看,上面這些榮宗耀祖,顯親揚名,還是微不足道的,因為這些對父母未必有什麼福樂,縱然眼前有一點快樂,可是,那種快樂還是種下受苦的因;因為快樂、享受、奢華、浪費就是造罪作業,造了惡業將來就要受苦果,這是不變的定理。

 

世俗人反對佛教的最大理由是:「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。」這一點,我也順便說一說。

 

有了兒女固然是好,可是,我們也要知道,父子的關係,無非是前世的冤家債主,一旦緣遇則會合。

 

傳說明朝的方孝儒,他的父親,因為有了官位,移葬祖墳時掘出八百條紅蛇來。據說,在事先有人托夢,請求他來救800多條生命,不要殺害牠們。可是,方孝儒的父親不信這一套,而把八百多條蛇盡焚於火。

 

後來,方孝儒出世為一代名臣,可謂耀祖榮宗了,誰知燕王之叛,孝儒不肯投降,因此,族盡遭誅戮,這就是說明債主冤家而成父子之因果明證。

 

如果再遇見逆子貪官,犯了國法,不但家破人亡,而且遺臭萬年。不肖子孫把三代之財敗光,不善而終,依舊斷嗣絕後,那又怎麼辦呢?所以我說:「以無後為不孝,是不一定完全合理的。」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七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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