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貧女不  丈夫早死

楊居士把那位六十多歲老婦人扶來,坐下,對我說:「這位就是情殺案中的女主角,並把身上的刀疤,一塊一塊給我看。現在,你請她把一生經過告訴你,我來替你當翻譯。」我也就不客氣的當起新聞記者來,並且把重要的話當場記下來,為了慎重與徵信起見,先請她把年齡、籍貫、住址說明。

 

這個老婦人,名陳美月,福建永春縣人氏,今年六十六歲,現住基隆市博愛仁愛路八號,博愛園三樓(慈善機關)。下是她告訴我的話:

 

「法師,我是一個苦命罪重的女人,我在二十三歲時,跟我的丈夫,由福建渡海來台謀生,來台不幾年,我的丈夫不幸生了不治的肺病,病了好幾年,把我們所有一點積蓄,在幾年內,被他一乾二淨。

 

到我三十三歲那年,我的苦命丈夫終於不治而死,生前是一個做工的人,就是因為積勞成疾。我帶著一子一女,守著待死的丈夫,那種苦難的生活,真是到了極點。丈夫死後,棺木埋葬一切費用,還是由他(死者)生前的朋友捐助。

 

丈夫死,我依靠堂叔、堂嬸家中生活了兩年,可是,堂叔家生活也是不裕,不能長久住下去。我母子三人,就只好出來,自謀生活,十歲的小孩子,每天在外邊拾煤炭、作苦工,我自己也是想盡方法,忍苦活下去,撫養子女。

 

叔父不忍小孩子受苦,而且又吃不飽、穿不暖,因此勸我改嫁,招夫養子,由堂叔做媒,招來一位本省人,他的名字叫黃石良。同居數年,倒也相安無事,生活雖然不怎麼好,可是也勉强能活下去,子女也少受痛苦。

 

在日據時代,因為我是外省人,本省人不能與我正式夫婦。在戶口上只是姘居,不能算是名正言順的夫妻。因此為了戶口,他就煩惱了幾年,想盡了方法,也是無計可施。因為黃石良的哥哥,是當代書的,他知道這是沒有辦法的事,所以勸他離開我,另外再娶一個本省人為妻。」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六冊

〈弘法散記--感應篇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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