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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登章含冤入獄  其妻賣子贖夫

故事發生在距今一百年以前,有一位林登章先生,住在距嘉義十數鄉間,為人正派,不幸被奸人誣害,捉進官廳,關入監牢,林太太丈夫含冤入獄,家中又清寒貧苦,只得奔波各方,託人救援,而且把家中所有的現款花得一乾二淨,仍然不能援救丈夫出獄。

 

後來知道官廳一定要四十兩銀子,才可以為丈夫贖罪,林太太在萬分不得已之中,只有咬緊牙根,狠起心腸將僅有的一個兒子賣了四十兩銀子,去贖夫,介紹人又取去了 兩介紹費,餘三十七兩,是否能夠贖丈夫也不知道。同時每次入獄探夫時,都遭看守們辱罵和留難,目的是要錢。他們說:「靠山吃山,靠水吃水」。是的,打官司,進衙門,有理無錢莫進來,這是古今皆然。

 

林太太每次都得陪笑臉,說好話,還要送送小禮,不然休想進去,「閻王好見,小鬼難纏」,今天來繳銀贖夫,當然不能例外。

 

那時監獄地點是在大街,也就是現在的吳鳳路,就在附近買了一些檳榔,作為進見牢頭看守們小禮,那知就在掏錢買檳榔、檳榔時,把贖夫的三十七兩銀子掉了,當時自己還不知道,迄至當官交銀時,發現銀包遺失,伸進去的手,半天拿不出來,嚇得面無人色,急得哭不出聲來,賣去了心愛的獨子,指望贖夫回來,現在銀子遺失,丈夫不能出獄,自己也只有死路一條。在她未死之前,仍然不死心,再回去沿途尋找,萬一找不到銀子,只有自盡一途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六冊

〈弘法散記--感應篇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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