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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日

二次佛化婚禮

今天又忙了一天,台南姚素、高宗德等來,午後二時舉行婚禮,又是電台來錄音;為新郎、新娘皈依開示,證婚人陳皆興與介紹人、來賓等致詞,結束合影已四點了,隨即就錄了三卷帶子,時間已不早了,飯菜都擺在桌上等我們。

陳天富居士專為我們幾位素食者,花去一百元辦一桌素菜;他們雖然信佛,又舉行佛化婚禮,可是還不能完全素食。

我今天的開示略謂:

今天是陳英泰居士與梁瓊珠小姐,在本社舉行佛化婚禮,請山僧為皈依師,與婚禮的證明師;我今天引《佛說善生經》中所講,夫婦相處應具備的條件說明一下:

夫對妻應有五種:一者相待以禮—古人說:閨房之中,少了一個禮字,百禍千殃俱從此生。二者威嚴不褻—君子之道,肇端夫妻。三者衣食以時—夏時給夏衣食,冬時為辦冬衣食。四者莊嚴以時—要有時節內外之分。五者委付家內—家庭內事都交付託委,不可對她不放心;你無誠心待人,人家也無誠意待你,相互虛偽是不會幸福的,敬人者人恆敬之,這是因果定理。

妻對夫也有五:一者先起—清晨先起,勤勞不偷懶。二者後坐—以禮相敬如賓。三者言和。四者敬順。五者先意承旨—做一件事不可自作主張,要徵求夫之同意,二人同心,土變黃金。

最後祝福新郎、新娘,男作須達美公子,女為玉耶賢少女,佛化家庭幸福無比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九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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