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用事實與理論來明佛教是真平等

世界上所謂的平等還是狹的、枝末的,僅僅講到政治地位的平等、經濟地位的平等、教育的平等、男女的平等,這絕對不是徹底的平等;宗教家講平等也不是真正的平等,一切宗教都沒有說:「教徒可以當教主。」甚至連和上帝天主平等相處都不可以的。

 

而佛家是「心佛眾生,三無差別,平平等等,無高下」。佛教所說的平等,不是局部的平等,乃是全面的平等。不單說人與人平等、佛與佛平等,乃至佛與人、人與佛也是平等的;人不但上與諸佛平等,甚至天神、上帝、畜主、餓鬼、地獄等都是平等。不單說有情平等,即使一切心法、色法,因法與果法亦無不平等。

 

所以《金剛經》上說:「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。」但是,眾生之有差別相者,乃因迷失本性,故起顛倒邪見,遂妄見種種差別,實際上,各種本性仍然平等。這就是佛教的基本理論,全部教義均從此流出。所以,太虛大師給推翻滿清、打倒帝制不平等的國文孫中山先生的詩中,有兩句話說:「佛法指歸平等性,市民終見自由人。」這是以佛教的偉大平等主義,來顯示國父革命的宗旨偉大。

 

或許有人要疑問說:「你說佛教主張人與佛平等,為什麼現在人還是人,佛還是佛,這怎麼可以平等呢?」

 

佛教講平等是約理體而言,在理性上,生佛是平等的;可是,在事相上,就有千萬差別了,例如現在民主國家的憲法,人人可以做大總統,而不是一姓專政,就是貧民老百姓都可以當總統,只要你有資格、有聲望,而且得到人民擁護,就可以參加競選國大代表,由國代再選總統,但不是說人人現在都是總統,而是人人都有做總統的可能。但是,總統他也不能說,旁人不能當總統的專制話。

 

所以佛說:「一切眾生,莫不有心,凡有心者,皆當作佛。」因為人人皆有佛性,所以人人皆當作佛,換句話說:人人皆有選舉權,人人皆可做未來的主人翁,這才是合情合理的邏輯。

 

同時,佛成道以後,即提倡階級平等,打倒特權階級,「四姓出家,同歸一姓,四流入海,同一鹹味。」所以,佛陀不但是提倡生佛的本性平等,更是倡導階級平等的大革命家,這種平等的主義是如何的偉大啊!

 

其他的宗教就沒有主張教徒可以做教主,而且也能和上帝平等享受同樣的權利了,而是叫人信仰他是唯一萬能的造物主,使信徒甘願做他的兒子,消滅了自己的個性,放棄了自己的權利,埋沒了自己的理智,這與佛教的平等教義一比,真有天淵之別了。

 

佛對我們說:「你們都有佛的智慧德相,因為你們不能證得,所以長受諸苦,輪轉生死。」我們聽了此話,知道我們和佛乃平等不二,立刻起了自尊心,發起勇猛精進心,勤修諸善,力求無上佛果。

 

反之,依耶穌教說:我們是神造的,賞罰之權操之於神,我們只能像奴隸般的侍奉主人。如果奉命惟謹,死後可以升天,還只配做他的兒子,或者做個搖旗吶喊的天兵、天卒,絕不能同上帝享受同等的權利。試問,有大丈夫氣概的人,能受得了這般的侮辱嗎?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七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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