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自由的一般解釋

自由,不是說穿得好、吃得好,放蕩形骸、任意胡為、追求物質的享受就是自由。這種自由只求自己自由,害得他人不自由,這不是自由的本意。現在,引美國杜威博士在「倫理演講記」中的一段話:

 

「自由不但是外界束縛的解除,而且也是精神事業。要是自由純屬外界束縛的解除,雖然有利於個人,但卻無益於社會。自由第一的要素是精神或心理的特性,自由的真義是要使人人有創造的能力——自思、自行、自決、自裁,不靠旁人絲毫的幫助。

 

解除外界的束縛是消極的自由,養成創造的能力才是積極的自由。積極的自由,不是徒然解除束縛所能得到的,還要有理智的發表,必須能洞察物理、判別是非、自思自行、不顧俗論地去謀思想的進化。」

 

看了這一段,我們就知道自由的定義不是物質享受,更不是個人的自由了。

 

王止峻先生在「論精神自由的境界」一文中說:

 

「從古來到現在,世界上思想自由的境界,最高深廣大者,莫過於佛教教主釋迦如來。

儒家的思想是親親仁民愛物,而佛家所普度的眾生有九類(卵生、胎生、濕生、化生、有色、無色、有想、無想、非有想非無想。見《金剛經》),東西哲人所研究的對象不出人類,最大不出太陽系,而佛家所包括有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)、三千大千世界(彷佛現在天文學家所證明的銀河系中的島宇宙,二種境界均見《俱舍論》),東西哲人的情懷是入世的,而佛家的境界是出世而入世的。

總之,思想境界愈高廣者,愈能為人開擴眼界,也愈能有益於人類。」(見《新中國評論》第一卷第六期)

 

我們看了這一段,應更知道佛教所說的自由,高出一切宗教學說之上了。

 

一切宗教的思想都不能跳出天界之外,還是在六道輪迴中打滾,始終逃不出他們所謂上帝的範圍。

 

自由!自由!真的自由了嗎?佛教才是真正的自由、徹底的解脫,不受任何人的束縛,不受任何神權所統治,不住生死、不住涅槃,十方世界獨來獨往,永不受生死輪迴束縛,更沒有什麼造物者主使和支配,徹萬方之底源,諸佛之堂奧,這才是真正的自由、徹底的自由。

 

出自《煮雲法師全集》第七冊

回〈煮雲法師講演集--起信篇〉目次

 

arrow
arrow

    taiwanpotalak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